新蔡县人民法院疫情期间实行网络远程庭审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在严格执行防护隔离措施的前提下,为了保障公民的诉讼权利和合法利益,新蔡县人民法院采用网上远程庭审的方式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庭审活动。
据介绍,各方当事人互不见面,一方面避免了人员聚集造成的疫情扩散,另一方面也能够减少因当事人碰面引起的情绪波动,对于健康权类纠纷的妥善快速解决有很大优势。新蔡法院古吕法庭就高效审理了一个因打架斗殴引起的健康权纠纷,经调解,被告张某当庭履行赔偿款3000元,原告郑某自愿放弃下余赔偿款,并申请撤回起诉。
原告郑某在被告张某所居住的小区任保安一职,2019年8月2日18时许,双方因车辆停放问题发生口角,进而引发争执撕扯,张某将郑某打伤,新蔡县西城派出所对被告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郑某出院后依法向张某提起民事侵权诉讼,要求张某承担5000元的损失赔偿责任。
2月19日,为不使当事人的权益因疫情受到不利影响,承办法官在接受案件的第二日就组织各方当事人通过微信平台进行远程视频开庭,当事人足不出户阐述各自诉求理由,书记员从旁记录。
通过承办法官的耐心细致调解,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并达成调解意见,被告张某自愿承担3000元的民事赔偿责任,当庭通过微信平台经承办法官转交给原告郑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闫律师。原告郑某放弃下余2000元赔偿诉求,并通过微信平台向法庭提交了撤诉申请。
一根网线连接了诉和讼的两端,缩短了诉和讼的距离,各方当事人的权益在网络构筑的诉讼世界得以保障。网络远程庭审不仅便捷了当事人,减少诉讼成本,也极大地节约了司法资源,降低了承办法官的办案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