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法院,用前沿裁判确立网络空间司法治理新规则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互联网法院工作座谈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截至2020年8月31日,互联网法院共受理案件222473件,审结194697件,在线立案申请率99.7%,在线庭审率98.9%,平均庭审时长29分钟,比普通线下诉讼节约时间约四分之三。
最高法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在会上指出,杭州、北京、广州三家互联网法院成立以来,开创了全流程在线诉讼的新模式,探索了信息技术与司法审判融合发展的新路径,确立完善了网络空间司法治理的新规则,为司法审判模式转型升级和互联网治理体系深刻变革作出积极贡献,取得显著成效。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7年8月,全球首家互联网法院在杭州设立,2018年9月,又先后增设北京、广州互联网法院。
截至2020年8月31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受理案件51882件,审结48227件,在线立案申请率98.2%,在线庭审率96.7%,平均庭审时长32分钟。
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案件73095件,审结62887件,在线立案申请率100%,在线庭审率99.8%,平均庭审时长33分钟。
广州互联网法院受理案件97496件,审结83583件,在线立案申请率99.9%,在线庭审率99.8%,平均庭审时长21分钟。
据介绍,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理的全国首例大数据权属案和首例公共数据不正当竞争案,合理划定数据资源利用和个人信息保护边界,推动公共数据在安全可控、保障隐私前提下最大限度开放共享。
另外,北京互联网法院7×24小时开放立案端口,上线互联网端庭审系统和法官办案系统,采用“虚拟法庭”技术,实现“打开电脑就有法庭”。
广州互联网法院协助粤港澳大湾区20余家法院完成在线诉讼系统一体化部署,上线5G虚拟智能法庭,让审判活动“不停歇”。
在大力探索“网上案件网上审理”机制基础上,互联网法院边探索边实践边总结,针对网上立案、电子送达、在线庭审、电子证据、异步审理等问题,制定出台审理规程、诉讼指引、审判指南,确保在线诉讼开放有序、交互充分、庄严规范,有效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
如杭州互联网法院探索电子送达“默示同意规则”,有效提升了电子送达适用率;开创异步审理模式,当事人可以不同时、不同地、不同步登录平台完成诉讼,有效平衡诉讼能力。
针对电子证据存证、取证、认证难题,互联网法院搭建了司法区块链大数据平台,庭审可一键调取验证,打通涉网审判的“最后一公里”。